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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公司注销流程,餐饮公司注销材料要求,餐饮公司注销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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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企业注销程序如下: 1、股东会、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,并进行清算的决议,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成员,成立清算;
2、清算持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,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送件申请。主管批准申请的,出具批复文件,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; 3、清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;
4、自清算成立日起60日内,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。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。企业债权人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,向清算申报债权;
8、办理税务注销手续。清算持上述报表、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,申请税务(国、地税)注销。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,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。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,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;
9、办理财政、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; 10、注销银行存款账户; 11、缴销企业营业执照、公章等,办理工商注销手续; 12、《批准证书》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。
二、办理需提交材料
1、经营者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